县委书记的“卖官真经” 某贫困县县委书记,多次借调整、提拔干部之机,利用手中权力,大肆收受贿赂,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刑。 通常情况下,在调整干部时,组织部门都要提前考核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然后把经考核确定的候选人名单和考核意见交给主管干部工作的县委副书记,县委副书记审核后再把名单交给县委书记,经县委书记认可后,再提交县常委会讨论通过。既有如此严格的程序,该县委书记是如何“卖官”的呢? 据其坦白:每次干部考核之前,他通过召开书记办公会,定出干部考核的“调子”,即根据送礼者的年龄、工龄、学历、经历、职务等基本条件,圈定考核对象范围,让组织部门按照“范围”下去“找人”,再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如果组织部门没有将他想调整的干部纳入考核范围,就无法上常委会。这样一来,主管干部工作的县委副书记和组织部长便要设法揣摩和满足他的心思。于是,他想用谁,即使不点名也自然被“合乎程序”地提拔上来。 请运用领导科学的有关知识,分析上述案例。 提示(1)该案例涉及到的人才选拔任用制度的内容。 (2)结合该案例谈谈如何完善人才选拔任用制度。
第一,该案例中所涉及到的人才选拔制度是荐选制。所谓人才选拔制度是指领导者或领导机关在选拔人才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程序和规章。人才选拔制度中的荐选制是通过推荐的办法来选拔人才的一种制度,包括自荐制、他荐制、群众推荐制三种形式。第二,该案例中所涉及到的人才任用制度是任免制度中的任职制度,包括选任、委任和聘任三种形式。在该案例中体现的县委常委会任用制度。 完善人才选拔任用制度,应该做到以下几点:第一,要坚持组织考察和群众评议想结合的人才选拔原则,更加重视群众评议。第二,要健全领导者选人用人的监督制约机制,避免领导者因个人喜好、个人利益二滥用权力营私舞弊。第三、要采取多种选拔制度相结合的方式来考察和提拔干部,包括委任、选举、考任,更加注重竞争性机制的运用。第四,根据岗位要求明确人才的客观标准,避免根据主要领导者个人偏好“因人划线”。第五,提高领导者用人素质,坚持正确的用人原则,有效解决“任人唯亲”和一把手权利过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