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二人经人介绍相识,在没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两人于1999年5月1日登记结婚,2000年7月10日生下一子丙。婚后,两人感情不和,甲经常对乙施加暴力,将甲多次殴打伤住院。200O年10月,甲结识了一未婚女子丁,即与丁长期共同居住,对乙和丙不管不问。为达到与丁结婚的目的,于2002年12月17日以夫妻不和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问:(1)甲乙是否感情破裂?(2)法院能否以甲有过错为由而判决不准离婚?(3)乙是否能提起损害赔偿?损害赔偿的范围是否包括精神损害赔偿?(4)如果甲对一审法院判决中的财产处理不服而

欢迎免费使用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提升学历,成考自考报名,论文代写、论文查重请加客服微信skr-web

甲乙二人经人介绍相识,在没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两人于1999年5月1日登记结婚,2000年7月10日生下一子丙。婚后,两人感情不和,甲经常对乙施加暴力,将甲多次殴打伤住院。200O年10月,甲结识了一未婚女子丁,即与丁长期共同居住,对乙和丙不管不问。为达到与丁结婚的目的,于2002年12月17日以夫妻不和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问:(1)甲乙是否感情破裂?(2)法院能否以甲有过错为由而判决不准离婚?(3)乙是否能提起损害赔偿?损害赔偿的范围是否包括精神损害赔偿?(4)如果甲对一审法院判决中的财产处理不服而上诉,乙在上诉审中第一次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法院应如何处理?(5)根据本案的情况,丙应当归谁抚养?如果乙抚养,乙可以向甲提出的抚养费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1)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可以认定甲乙感情破裂。(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的“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3)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乙可以请求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无过错方提出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0条第3项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乙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乙长期与丁同居,道德作风不良,没有尽到父亲和丈夫;的责任,从宥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护子女合法利益出发,丙应归乙抚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1条的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访客
邮箱
网址

通用的占位符缩略图

人工智能机器人,扫码免费帮你完成工作


  • 自动写文案
  • 自动写小说
  • 马上扫码让Ai帮你完成工作
通用的占位符缩略图

人工智能机器人,扫码免费帮你完成工作

  • 自动写论文
  • 自动写软件
  • 我不是人,但是我比人更聪明,我是强大的Ai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