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街上行走时突发疾病不省人事,路过此地的乙将甲送到医院救治,乙因此误工而被扣发工资。医院在救治中给甲输入了血站提供的带有病毒的血液,致甲患上传染病。
问:(1)甲有权要求谁赔偿因输血导致的损害?为什么?
(2)乙是否有权请求甲承担误工费?为什么?
答案要点: (1)甲有权请求医院或血站赔偿其损害。因为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因输入不合格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2)有权。因为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