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在社会保障管理中,集政策法规制定、业务经办和基金管理于一身的大包大揽的管理方式带来的问题。
(1)各部门争办保险,谁经办了保险谁就经管了一大笔基金,就可以提取可观的管理费,进而“投资”谋利,成为单位“小金库” 或个人收入的来源。(2)使腐败、浪费有了可乘之机。虽然有关监管部门对保险费一再明令要严加监管,实际却无甚约束,又加上地方、部门自主性强,某些城市任意提高费率、集聚资金、不顾风险、盲目投资,甚至挪用基金盖大楼、购置高级小汽车以及挥霍浪费和腐败现象屡禁不绝。(3)基金主管部门及其下属经办机构往往缺乏筹划基金保值增值的专业知识和动力,有的对这笔“大锅饭”基金只谋小团体利益,不顾国家、群众的长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