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市外埠老人享受同城待遇从2013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规定,在社会优待中,同城的外埠常住老年人要享有与本市老人同等的待遇。适应新法要求,A市政府民政局首先对“常住”这一概念做了界定。该局负责人说,经过论证和调查,决定以6个月作为衡量是否属于“常住”人口的标准。满足条件的60岁以上外埠老年人,就可以到居住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申请办理老年优待证。然后,该市民政局把之前统称为“社会优待”的项目重新细分。此前本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享受的11个优待项目,被细分为9个优待项目和2个福利项目。2013年7月起,外埠来A市常住的老年人,按规定可以享受与具有A市户籍的老年人同等的9项社会优待;除高龄津贴和养老助残券2个福利项目外,65岁以上者还可免费乘公交车等。(1)什么是公共政策的公平目标?
公平即每人或每个群体得到同样的利益。就分配而言,它会涉及三大内容:第一,从分配对象看,它涉及谁有权得到分配、不同层级如何分配、不同群体如何分配等问题;第二,从分配物看,它涉及可分配物的范围和价值等问题;第三,从分配过程看,它涉及竞争机会是否平等等问题。我们还可以把这些问题归纳为三种公平:第一是机会公平,即每人都有同等的获取分配物的机会,但不能保证每位最终都能得到。第二是分配公平,这又有两种情况:一是分配物对于一定范围的人群是一样的,但对于该范围以外的人可能就不同;二是在不同的个体或集体之间是平等的,但对这些个体的具体情况或群体内部的每个人来说则可能并不平等。第三是最终状态公平,即社会能够充分满足每个人不同的偏好、实际需求和价值追求。 【考点】政策目标的分类 (2)结合本案例,分析A市政府民政局制定的优待和排除措施是否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