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初三学生王某,平时学习很好,每次考试各科成绩都在90分以上,学习名列前茅。初三上学期期中考试后,王某各科平均成绩只有67分。班主任李老师向王某本人询问原因,他承认自己这学期迷恋上了网络游戏,平时作业也有抄袋现象。李老师听了以后十分生气,当即把王某叫到办公室,采用了她惯用的对持犯有错误学生的教育方法,让学生面壁站立思过2小时。后来这事被校长知道了,校长对李老师进行了批评,请她以后不要这样做,并说:现在许多学校意外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教师对学生惩罚引起的,惩罚教育在现实教育中已经没有市场了,学校宁可要安宁,也不要通过这种方式取得的好成绩。
请结合正确运用惩罚法的要求,分析这位老师和校长的观点与做法。
(1)惩罚作为一种负强化的教育方法是一种有效的方法。合理的惩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必要的。合理的惩罚有助于形成学生的坚强性格,能培养学生的责任感,能锻炼学生的意志和人的尊严感,能培养学生抵抗引诱和战胜引诱的能力。所以,校长认为惩罚法“没有市场”的观点是不正确的。(4分)
(2)正确运用惩罚手段应当做到:
①一是惩罚的目的是教育,不能为惩罚而惩罚。
②二是惩罚应当合情合理、公平、准确,避免主观和武断。
③三是惩罚应与对学生的尊重相结合。
④四是惩罚应具有灵活性。(4分)
(3)这位教师让学生面壁站立2小时,使惩罚变成了体罚,属于惩罚过当,这样可能会对学生心理和身体造成伤害,也是对学生的不尊重,所以其行为是错误的。该教师把这种方法当成对待一切犯有错误学生的“惯用”方法,不符合惩罚要合情合理、公平、准确的基本要求。该生如实说明成绩下降的原因,并主动承认自己有抄袭作业的现象,己属于能够认识错误的表现。所以,采用和其他同学一样的方法有违灵活使用惩罚法的要求。(5分)
(4)教育实践中,确实存在因教师使用惩罚不当产生过意外事故的情况,但这并不是惩罚法本身的问题。所以,校长宁要安宁也不要惩罚的观点是不可取的。(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