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甲股份有限公司是某省上市公司,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为100万股。以下是在证券交易所发生的几起买卖双甲股票的事件:(1)甲于6月8日10时,在持有该公司股票3万股情况下购进1万股,同日14时再购进5000股。(2)乙于6月8日14时在持有该公司股票4万股情况下,购进1万股,6月10日11时购进5000股。同年8月份,电脑爱好者陈某偶尔进入到双甲公司董事长刘某的个人网址,得知该公司近期将增资。(3)陈某得知增资计划后,立即买入该公司股票1万股;(4)陈某在买入该公司股票后,将该消息在网络上发表传播。上述所列四项行为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第一项行为中甲的行为合法,因为甲的持股尚未达到证券法所限定的最低5%的持股报告限额。第二项行为中乙的行为违法,乙在多购人1万股的情况下,其持股比例已达5%报告下限比例,在6月10日不得再行买卖该公司股票。第三项行为陈某的行为违法,因为陈某是通过非合法方式获知信息,属知情人员,不得买卖该公司股票。第四项行为违法,陈某为知情人员,不得散布传播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