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职工有上百人。由于公司管理得当,市场运作快速有效,2009年公司欲扩大经营规模,革新经营模式和管理模式,广大职工也想借此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报酬。鉴于职工众多,公司制作了一份格式合同,希望与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格式合同的条款明显远远不能满足广大职工的需求,经历多次与公司协商未果后,一部分职工咨询了北京一家律所的李律师,李律师建议他们把职工组织起来,推选出代表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并详细讲解了签订集体合同的优点,订立的程序等相关法律知识。在李律师指引下,合议并组织广大职工着手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问:(1)由于该公司没有工会,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如何产生?(2)职工一方就签订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公司对此应该采取怎样的做法?可否拒绝?(3)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还需什么程序方可通过?(4)该集体合同最终生效,即对公司和职工产生效力,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1)可以由上级工会指导本单位职工民主选举,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2)公司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集体协商。(3)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时应当有2/3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而且必须经过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该集体合同草案方可通过。讨论通过后的集体合同草案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正式签字。(4)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用人单位一方应当在签字后的10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即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