阚某2017年7月11日始入职某服饰公司任商品主管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双方同时签订了《试用期录用条件说明书》约定网某如果在试用期存在如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公司有权解除与间某的劳动合同:(10)试用期内非法定事由累计清事假超过2天或迟到超过3次,或者有旷工现象的。2017年11月6日,公司向某发出《终止试用期证明》告知其根据考勤记录,在2017年9月10日前有四次迟到,不符合公司的试用期录用条件,通知某2017年11月6日正式终止试用。公司通知终止劳动关系时,某已经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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阚某2017年7月11日始入职某服饰公司任商品主管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双方同时签订了《试用期录用条件说明书》约定网某如果在试用期存在如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公司有权解除与间某的劳动合同:(10)试用期内非法定事由累计清事假超过2天或迟到超过3次,或者有旷工现象的。2017年11月6日,公司向某发出《终止试用期证明》告知其根据考勤记录,在2017年9月10日前有四次迟到,不符合公司的试用期录用条件,通知某2017年11月6日正式终止试用。公司通知终止劳动关系时,某已经怀孕。某申请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根据提示,回答下列问题:(1)在阐某怀孕并已提前告知公司的情况下,公司以试用期不符合转正条件为由将其辞退,是否合法,为什么?(2)本案试用期的约定是否合法,公司应当提供哪些证据证明其行为合法?

(1)合法(2分)。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不属于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且公司并非以某怀孕、生育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2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签订了《试用期录用条件说明书》约定试用期内非法定事由累计请事假超过2天或迟到超过3次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违反法律规定,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违法(2分)(2)本案中试用期约定合法。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公司应提供的证据:用人单位对录用条件作出合法约定的证据、试用期录用条件说明书、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的客观的记录和评价、考勤记录(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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