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2006年,朱某与其他三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雨花商贸有限公司。其中,朱某出资比例为10%,但并不参与公司经宵管理,其余三名股东分别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和总经理。至2012年,雨花公司一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向朱某解释的原因是连续亏损,不满足分配条件。朱某认为公司主营业务应有较大盈利空间,遂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对此予以拒绝。实际上,雨花公司自设立时起每年盈利。 问: (1)公司分配利润是否以盈利为前提?为什么? (2)雨花公司能否拒绝朱某查阅会计账簿?为什么? (3)如果朱某通过查账确认公司每年盈利,而公司仍然拒绝分配,朱某可以采取何种救济措施?
(1)是。公司只有在盈利且亏损弥补完毕的情况下才能分配利润。(2)不能,雨花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朱某作为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3)雨花公司连续5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5年连续盈利,朱某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自己持有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