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王莉的著作权受到侵害。王莉是歌曲《校园》的作者,享有著作权。依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品在创作完成后,不论是否发表,作者均享有著作权。(2)刘胜明是侵权人。 刘胜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歌曲《校园》制作成视听作品,侵害了王莉的摄制权。摄制权,是指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刘胜明将MV在网上传播,侵害了王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3)刘胜明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果因侵权行为产生了不良影响,还应承担消除影响的民事责任。只有在侵害了著作人身权时,才承担公开赔礼道歉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