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向亮写了一部反映汶川大地震的纪实报告文学交予北方出版社出版。北方出版社使用了网络上的若干幅汶川大地震的照片作为该书插图,但没有标明摄影作者。向亮在审阅书稿时看到了这些照片,但未提出异议。该书出版后,摄影家张大宏发现该书中的18张照片是自己发表的作品,而向亮和北方出版社从未征得他的同意,也未支付任何报酬,书中也没有为他署名。因此,张大宏起诉作家向亮和北方出版社侵犯了其著作权。向亮称自己只是该书文字部分的作者,照片为北方出版社配发,与己无关,故否认自己侵权。
请回答:(1)向亮是否侵犯了张大宏的著作权?如果构成侵权,侵犯了著作权中的什么权利?
(2)北方出版社是否侵犯了张大宏的著作权?如果构成侵权,侵犯了著作权中的什么权利?
答:(1)向亮侵犯了张大宏的著作权。侵犯的是张大宏对其摄影作品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的人身权是署名权,财产权是复制权和发行权。(P107,109)
(2)北方出版社侵犯了张大宏的著作权。侵犯的是张大宏对其摄影作品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的人身权是署名权,财产权是复制权和发行权。(P107,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