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公司举行成立5周年庆典,几十位画家、书法家到会泼墨作画、挥毫题词表示祝贺,留下了近百幅书画作品由天风公司保管。会后天风公司首先将这些字画作品陈列展览了30天;然后结集正式出版了纪念画册,定价88元,发行3000册;随后再将纪念画册放在其网站上供人浏览。部分画家、书法家知悉上述情况后指责天风公司侵犯其著作权。天风公司认为,这近百幅书画作品由该公司合法占有,因此其上述陈列展览、出版发行和网络传播活动不构成侵权。
请回答:(1)天风公司陈列展览这近百幅书画作品的行为是否侵犯著作权?为什么?
(2)天风公司将这近百幅书画作品出版发行纪念画册是否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为什么?
(3)天风公司将这近百幅书画作品组成的纪念画册上网传播是否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理由何在?
答:(1)是。天风公司未经著作人的许可,又无法律上的规定而擅自将这些作品陈列展览,属于侵权行为。(P146)
(2)是。天风公司未经作者同意,公开将这些书画作品出版发行,属于擅自发表、使用他人作品的侵权行为。(P145)
(3)是。擅自使用他人的作品包括以下情形:擅自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权利人作品。(P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