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甲拥有一项打火机专利,并一直生产以该项专利为技术支撑的打火机产品。企业乙对这款打火机进行研究后认为,如果再加上一个防风装置,使用效果会更好,于是就在企业甲的专利产品上进行了改进,加装了一个防风装置并获得了打火机防风装置的专利权。企业乙生产的带防风装置的打火机在市场上销售,经济效益一般。企业甲发现后认为企业乙侵犯其打火机专利权,遂向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投诉,要求查处企业乙的专利侵权行为。
请回答:(1)企业甲可否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处理?为什么?
(2)企业乙是否构成专利侵权?为什么?
(3)企业乙能否获得使用企业甲打火机专利技术的强制许可?为什么?
答:(1)企业甲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处理。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P214)
(2)企业乙的行为构成专利侵权。因为企业乙生产带防风装置的打火机,使用了企业甲的打火机专利技术,但未经企业甲的授权从而构成侵权。(P211)
(3)企业乙不能获得使用企业甲打火机专利技术的强制许可。因为乙带有防风装置的打火机与甲的打火机相比,并没有达到专利法规定的“具有显著经济意义和重大技术进步"的要求。(P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