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辩护词中辩护理由、主张部分的提纲。张红利,男,17岁,××市××中学高中二年级的学生,平时好逸恶劳,不好好学习,经常有学不上。2003年1月,张红利与社会青年王为民相识。王为民,男,25岁,初中文化,无业。2003年7月20日下午1时许,王为民到张红利家找张红利去郊区玩。二人乘车来到郊区,玩了3个多小时后,收拾东西准备回家。在回家路上,当走到一僻静马路时,发现前面有一位好像刚下火车的中年男子,背着一个大旅行包在吃力地行走。王为民前后看看,发现周围没有其他人,就对张红利说:“我们把他的东西搞来”。张红利问:“怎么干”?王为民说:“你跟我来”。二人从后面赶上中年男子,王为民就地拣起一块砖头,趁中年男子不备,用力猛击其头部,将中年男子打昏,王为民让张红利背起东西逃离现场。张红利离开现场后,王为民发现中年男子已苏醒过来,睁开了眼睛。为了不使自己暴露,王为民又拣起砖头猛击中年男子的头部,将其打砸致死。之后,王为民从后面赶上张红利,二人将东西藏好,约定第二天分赃。张红利回家后,神色慌张,其父张洋见后追问张红利慌张的原因,张红利向其父叙述了事情的全部过程。第二天,张洋带领张红利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张红利在公安机关交代了抢劫的犯罪事实,说出了赃物藏匿地点,并揭发检举了2003年“五一”节期间,张红利与王为民同游五台山时,王为民偷窃了一位游客的背包(里面有人民币2000元和一台照相机)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根据张红利的交代,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王为民,并起获了赃物。××市人民检察院以王为民、张红利共同犯有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请根据上述案情材料,以张红利辩护律师的身份,拟写辩护词中辩护理由、主张部分的提纲。
[要点提示]辩护理由、主张:(1)张红利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2)张红利的行为只构成抢劫罪,且有如下应该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和条件:①张红利实施犯罪时未满18岁,属于未成年人犯罪;②张红利在共同犯罪中属于从犯;③张红利有自首情节;④张红利揭发检举王为民的犯罪行为,有立功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