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行政起诉状。当事人基本情况:杨,男,35岁,×县×乡×村村民。被告:×县公安局,地址:×县×大街×号。法定代表人:李,局长。2007年4月28日,杜承包了工厂扩建厂房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杜事先未征得杨同意,便擅自在杨的责任田东南角处挖池拌石灰。石灰粉尘及灰水流入杨责任田里,对小麦生长造成了一定影响。杨曾与杜当面交涉,请求他换地方拌灰,以保护小麦生长。杜却不听劝阻,继续在原地拌灰,并说挖池拌灰没有在杨地里,杨管不着。两人发生口角互相厮打在一起。2007年5月6日×县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以杨干扰杜正常施工,殴打他人,造成杜轻伤为由,对杨处以50元的罚款。杨不服,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杨认为×县公安局认定他干扰杜的正常施工与事实不符。杜在杨责任田东南角半米处挖池拌灰,大量灰尘及灰水不仅散落在小麦上而且还直接流进麦田,使小麦受害,枝叶枯黄。杨要求杜停止不法侵害,这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正当行为,根本不存在干扰杜的正常施工的问题。可见县公安局认为杨干扰施工,是错误的。杨还认为县公安局认定他打人,造成杜轻伤与事实不符。在制止杜的非法侵害中,双方发生口角,有过拉扯现象。但双方均未被打伤,在场劝架的群众可以证明。杜谎称自己受伤,既无医院诊断书,又无其他证据能够证实,而且公安局轻信杜一面之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规定对杨罚款50元,是属于适用法律不当。
[要点提示]行政起诉状原告:杨×,男,35岁,×县×乡×村村民。被告:×县公安局,地址:×县×大街×号。法定代表人:李,局长。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被告县公安局的2007年5月6日对本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与理由:2007年4月28日,杜承包了工厂扩建厂房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杜事先未征得杨同意,便擅自在我的责任田东南角处挖池拌石灰。石灰粉尘及灰水流入我责任田里,对小麦生长造成了一定影响。我曾与杜当面交涉,请求他换地方拌灰,以保护小麦生长。杜却不听劝阻,继续在原地拌灰,并说挖池拌灰没有在我的地里,我管不着。两人发生口角互相厮打在一起。2007年5月6日县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以我干扰杜正常施工,殴打他人,造成杜轻伤为由,对我处以50元的罚款。根据上述事实,特向贵院提起诉讼。一、县公安局认定我干扰杜的正常施工与事实不符。2007年4月28日杜在我责任田东南角半米处挖池拌灰,大量灰尘及灰水不仅散落在小麦上而且还直接流进麦田,使小麦受害,枝叶枯黄。我要求杜停止不法侵害,这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正当行为,根本不存在干扰杜的正常施工的问题。可见县公安局认为我干扰施工,是错误的。二、县公安局认定我殴打他人,造成杜轻伤与事实不符。在制止杜的非法侵害中,双方发生口角,有过拉扯现象。但双方均未被打伤,在场劝架的群众可以证明。杜谎称自己受伤,既无医院诊断书,又无其他证据能够证实,而且公安局轻信杜一面之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规定对我罚款50元,是属于适用法律不当。综上所述,本人是在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是违反法律的规定的。为此本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被告×县公安局的2007年5月6日对本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以维护法律尊严保护本人作为一个普通公民的正当利益。止匕致×县人民法院附:本起诉状副本1份起诉人:杨×2007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