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拟写一份第一审民事裁定书。
李杰与姜莉莉于20XX年X月结婚,婚后育有一女(李晓璇,3岁)。20XX年10月14日李杰向XX省XX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姜莉莉离婚。
李杰起诉的理由是:两人性格不合,双方认识不到半年就结婚了,婚前对女方了解不够,导致婚后经常为一些琐事争吵,现在感情已经破裂,无和好可能,因此要求离婚。婚生女儿由姜莉莉抚养,这样有利于孩子成长。姜莉莉坚决不同意离婚,理由是双方虽然认识不到半年就结di昏,但属自由恋爱,婚后虽然偶有争吵却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李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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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拟写一份第一审民事裁定书。
李杰与姜莉莉于20XX年X月结婚,婚后育有一女(李晓璇,3岁)。20XX年10月14日李杰向XX省XX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姜莉莉离婚。
李杰起诉的理由是:两人性格不合,双方认识不到半年就结婚了,婚前对女方了解不够,导致婚后经常为一些琐事争吵,现在感情已经破裂,无和好可能,因此要求离婚。婚生女儿由姜莉莉抚养,这样有利于孩子成长。姜莉莉坚决不同意离婚,理由是双方虽然认识不到半年就结di昏,但属自由恋爱,婚后虽然偶有争吵却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李杰之所以要求离婚,是因为有外遇,请求法院主持公道,不要偏听偏信。该案经XX省XX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后,原告李杰撤回了起诉。20XX年3月10日,李杰再次向XX省XX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姜莉莉离婚,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该案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的规定,裁定驳回了李杰的起诉。
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理由是,李杰撤诉不满六个月,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持原诉理由再次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20XX年3月24日,XX省XX县人民法院制作了案号为(20XX)X民初字第XX号的民事裁定书,该案由审判员萧斌审理,潘玉良任书记员。
李杰,男,1979年9月12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0619790912XXXX,汉族,大学文化程度,系XX省XX县国家电网干部,住XX县XX路XX号。
姜莉莉,女,1981年3月9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0619810309XXXX,汉族,大学文化程度,系XX省XX县XX小学教师,住XX县XX路XX号。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规定: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规定:
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一审民事裁定书可分为三部分,即首部、正文和尾部。
第一部分 首部
(一)标题。居中分行写明,XX省XX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二)案号。应当写为:(20XX)X民初字第XX号。
(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公民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
第二部分 正文
(一)写明当事人的姓名和案由,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概括写明原告主张的事实和理由。
(二)以“本院经审查认为”引出理由,然后写明驳回起诉的理由。
(三)驳回起诉的法律依据。
(四)裁定主文,写明:驳回李杰的起诉。
第三部分 尾部
(1)上诉权利告知。
(二)审判员署名。
(三)写明日期,加盖院印。
(四)书记员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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