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自2010年上市来经营状况一直稳定,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股价未出现大的波动。为了回报股东,2017年3月21日,董事会提出了2016年度分配预案:拟10股派15元,10股转增5股。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股东大会讨论该预案。该分配预案在董事会做出决议后未对外公布。B公司是A公司的股东,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是A公司董事,李某将此消息告诉了妻子,其妻通过开立的证券账户在2017年3月22日至3月28日间买入A公司股票15万股,张某是A公司财务部门人员,通过以其弟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在2017年3月28日买入A公司股票10万股。3月29日,A公司公告了将提交股东大会讨论的分配预案。2017 年4月25日召开股东大会,公司股票停牌一天,股东大会通过了分配方案。第二天A公司股票复牌后,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李某和张某分别在第二个涨停板卖出。请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1)A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分配预案是否属于内幕信息?为什么?(2)李某、李某妻、张某、张某弟弟是否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为什么?(3)李某妻子通过自己的账户、张某通过其弟名义开立的账户分别买入A公司股票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为什么?
(1)是内幕信息。(1分)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对A公司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2分)(2)李某、李某妻、张某是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张某弟不是。(2分)李某、张某是合法的知情人员,李某妻是非法知情人员。(2分)(3)属于内幕交易行为。(1分)因为他们的行为是《证券法》中规定的,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的证券交易行为。(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