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的兴衰:1958年7月1日,陈伯达在北京大学庆祝“七一”大会上的讲演中,传达了毛泽东的一段最新指示:“毛泽东同志说,我们的方向应该逐步有次序地把‘工(工业)、农(农业)、商(交换)、学(文化教育)、兵(即全面武装)’组成一个大公社,从而构成为我国社会的基本单位。”8月9日,毛泽东在视察山东农村时又说:“还是办人民公社好,它的好处是,可以把工、农、商、学、兵合在一起,便于领导。”此后全国农村迅速开始了大规模的人民公社运动。“一平二调”、“共产风”盛行起来。全国原有的74万多个高级农业合作社一律被改组为2.6万个人民公社,平均28.5个农业社合并成一个人民公社,每个公社平均有4500多家农户。各农业社合并成人民公社后,原农业社的一切公有财产交给公社,多者不退,少者不补,社员全部交出自留地,并将私有房基地、牲畜、林木等生产资料全部收归公社所有,只允许留下少量家畜、家禽。公社下设生产大队,作为管理生产、进行经济核算的单位,盈亏由公社统一负责,并规定在分配上一律实行工资制,同时实行粮食共计制,即不管每户劳动力多少,都按照人口定量免费供应粮食,并以生产队为单位组织公关食堂。人民公社既是社会结构的基层单位,也是政权组织的基层单位。但是人民公社运动很快就暴露出来了很多严重的问题。1960年,城乡人均粮食消费量由1957年的203公斤下降到163·5公斤,农村人均粮食消费量更是下降了23·4%,人口净减1OO0万人。1961年以后,国民经济不得不进入调整期。这时,公社社员被允许经营少量自留地和小规模的家庭副业。同时,公社的规模也在缩小,总数由原来的2.6万个增加到7.5万个。在这期间,包产到户等生产方式在一些农村自发产生,并且得到部分中央领导人的支持。然而,毛泽东却在1962年将其斥为资本主义的倒退,随后就发生了“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结束以后,1979年,从四川广汉县向阳公社开始,启动了人民公社政社分设的改革。1980年以后,农村普遍实行家庭承包制度。到1984年,全国99%以上的农村人民公社完成了政社分设,建立了9.1万个乡(镇)政府,同时成立了92.6万个村民委员会。至此,人民公社就不复存在了。20多年中国经济体制天翻地覆的变革,正是从这里取得突破的。试结合以上案例,分析社会变迁的主要原因。
社会变迁是一种客观自在的过程,影响和推动社会变迁的因素有很多。具体包括:(1)社会生产力的增长以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2)社会物质需要和利益之间的冲突。(3)科学技术的发明创造。(4)文化的发展与传播。(5)观念的改变。(6)人口状况的改变。(7)外来入侵、环境破坏、自然灾害等。人民公社化运动是我们党在五十年代后期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中,为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所作的一项重大决策,但它违背了生产关系要与生产力相适应的关系,这项运动的兴起与失败都与人民群众的社会物质需要和利益的冲突,以及国家领导人观念的改变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