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型工程,由于技术特别复杂,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及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要求较高,经省有关部门批准后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招标人于2013年3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五家企业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内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2013年4月20日下午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在4月20日上午A、B、C、D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E企业于4月20日下午5时才送达。4月23日由当地投标监督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评标委员会共有8人组成,其中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4人,技术经济专家4人。评标时发现D企业投标文件有项目经理签字并盖了公章,但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于5月10日向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双方于5月2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请问:
(1)该项目采取的招标方式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2)邀请招标的优缺点是什么?
(3)指出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的不妥之处。
(4)分别指出对D企业和E企业投标文件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1)妥当。复杂特殊的工程可以经审批部门批准进行邀请招标。(3 分)
(2)邀请招标的优点在于招标时间较短和费用较少,但是缺点在于可以选择的承包人范围较窄,工程报价可能较高,此外公开程度较低,容易滋生腐败。(4 分)
(3)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人数应该为单数,同时经济、技术、法律专家不应少于三分之二。(3 分)
(4)D 企业因为无法人代表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盖章,作废标处理,E 企业因为时间已过为无效投标。(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