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会计师事务所的D注册会计师编制对E公司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审计计划前,需要研究评价E公司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
资料一:E公司为扩大销售渠道,在宁搏地区设立了一家销售网点,委派当地人员B担任该网点的经理,网点的会计则由公司本部直接委派财务人员A前往担任。为满足经营需要,E公司在工商银行宁搏分行开设了专门账户,供该销售网点支付相关费用。
公司规定,销售网点的支票由会计人员A保管,财务章由B掌管。使用支票支付费用须由B和A共同签发,并指定A持签发的支票到银行办理支取手续。作为会计人员,A除登记银行日记账外,每月还必须按时从银行取得对账单进行核对。支票存根、作废支票、银行对账单等均由A保管。A每月必须编制现金支出报告送交公司总部。
资料二:经了解相关内部控制后,D注册会计师决定将开具销售发票这一环节作为控制测试的重点。这一环节具体包括填制连续编号的销售发票并向顾客寄送。
要求:
(一)分析E公司现金支出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一个最严重的缺陷,指出这一缺陷可能导致错报的具体情况,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二)⑴对于开具销售发票这一环节,注册会计师主要应关心哪些问题?这些问题分别与管理层对销售业务的何种认定相对应?
⑵为了降低开具销售发票过程中出现重复、遗漏、错误计价或其他差错,E公司应设立哪些控制程序?
⑶D注册会计师如何对这一环节的内部控制实施控制测试?
(一)财务人员A同时拥有管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管钱(银行存款的支取)、管物(支票、支票存根、作废支票)以及账实核对(银行存款对账单的取得及核对)的职权,严重违反了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基本控制原则,极易造成贪污银行存款的情况发生。
具体地说,A可以利用支付费用时由B签发的支票取得银行存款而加以贪污,同时向B声称支票作废而另行签发。因作废支票由A保管,B无法察觉此种舞弊行为;银行存款对账单的核对及银行存款余额的调节均由A进行,致使这种舞弊不能通过与银行的核对而察觉;交公司总部的支出报告亦由A编写及呈送,又必然导致公司总部对A的失查。
可见,由于A集各种不相容职务于一身,通常赖以发现舞弊的内部控制,包括日记账与支票存根的核对、日记账与对账单的核对、拨入金额与支付金额的核对等关键内部控制均名存实亡。
建议:作废的支票必须由B签字,并注以明显的作废标记;银行对账单中列支的每一笔费用均须得到B的确认;公司总部财务部门定期核对向该销售网点的拨款金额、由B签发的支付金额、该网点银行存款余额进行核对。(二)
⑴D注册会计师主要应关心以下与开具销售发票相关的主要问题:
①是否对所有装运的货物都开具了销售发票?这涉及到管理层对销售业务的“完整性”认定;
②是否在货物发出后才开具账单?有无重复开具销售发票或虚构交易?这涉及到管理层对销售交易的“存在或发生”认定;
③是否按已授权批准的商品价目表所列价格开具销售发票?这一问题涉及到管理层对销货交易的“估价与分摊”认定。
⑵为了降低开具销售发票过程中出现重复、遗漏、错误计价或其他差错,E公司应设立如下控制程序:
①在开具每张销售发票之前,开票人员应独立检查是否存在装运凭证和相应的经批准的销售单;
②应依据已授权的商品价目表和装运凭证上的商品数量编制销售发票;
③独立检查销售发票的计价和计算的正确性;
④将装运凭证上的商品总数与相对应的销售发票上的商品总数进行比较。
⑶D注册会计师应从销售发票中抽取一个适当的样本,进行如下测试:
①检查样本中的每张发票副本是否附有装运凭证和经批准的销售单,装运凭证与销售单的数量、名称时间等是否相吻合;
②核对销售发票副本记载的商品数量与装运凭证的一致性,核对销售发票的单价与商品价目表的一致性;
③查销售发票副本上有无独立检查人员的签章;
④询问独立检查人员,确证其检查的内容是否包括将销售发票与装运凭证的核对以及销售发票与商品价目表的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