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行业中A、B两家公司为上市公司,2012年有关资料如下:
(1)2012年1月1日,A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数量82000万股,所得税率为15%;
(2)2012年1月1日,A公司在2010年1月1日发行的2.2亿元可转换债券可以以每股11元的价格转换成公司普通股。至年末为止,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未将债券转换成普通股,当年支付可转换债券利息440万元;
(3)2012年,A公司归属于普通股的净利润为36000万元;
(4)B公司在2012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分别为0.61元/股和0.50元/股。
要求:
(1)计算A公司2012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2)对A、B公司的每股收益进行比较分析,并指出进行比较分析时需要注意的地方。
(1)A公司2012年度基本每股收益=36000÷82000=0.44(元/股)
转换时所增加的净利润=440×(1-15%)=374(万元)
转换时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2.2亿元÷11元/股=2000(万股)
稀释每股收益=(36000+374)÷(82000+2000)=0.43(元/股)
(2)B公司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高于A公司。在进行每股收益的横向比较分析时,需要注意不同企业的每股股本金额是否相等,否则不便进行横向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