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甲公司为规避所持有商品A公允价值变动风险,与某金融机构签订了一项衍生金融工具合同(即衍生金融工具B),并将其指定为2008年上半年商品A价格变化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的套期。衍生金融工具B的标的资产与被套期项目商品在数量、质量、价格变动和产地方面相同。 2008年1月1日,衍生金融工具B的公允价值为零,被套期项目(商品A)的账面价值和成本均为500000元,公允价值为550000元。2008年6月30日,衍生金融工具B的公允价值上升了20000元,商品A的公允价值下降了20000元。当日,甲公司将商品A出售,款项存入银行。 甲公司预期该套期完全有效。假定不考虑衍生金融工具的时间价值、商品销售 相关的增值税及其他因素。 要求:(1)编制2008年1月1日将库存商品套期的会计分录; (2)编制2008年6月30日确认衍生金融工具和被套期库存商品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分录; (3)编制2008年6月30日出售库存商品并结转销售成本的会计分录。
(1)2008年1月1日,将商品A套期 借:被套期项目——库存商品A 500000 贷:库存商品——A 500000 (2)2008年6月30日,确认衍生金融工具和被套期商品的公允价值变动 ①结转套期工具B的公允价值 借:套期工具——衍生金融工具B 20000 贷:套期损益 20000 ②结转被套期项目A的公允价值变动 借:套期损益 20000 贷:被套期项目——库存商品A 20000 (3)2008年6月30日,出售库存商品并结转销售成本 ①出售库存商品A 借:银行存款 53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30000 ②结转库存商品A的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480000 贷:被套期项目——库存商品A 4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