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2015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520000元购买了B公司100%的股份(该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日以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为500000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80000元,其中股本为400000元,资本公积为50000元,其他综合收益为0,盈余公积为20000元.未分配利润10000元。备查簿上记录2015年1月1日,某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80000元,公允价值为200000元。B公司其他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同。该项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015年B公司实现净利润60000元.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30%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假定B公司与A公司的会计政策一致,不考虑所得税影响。
要求:(1)编制A公司2015年的会计分录。
(2)计算A公司2015年按权益法调整后的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收益的金额。
(3)编制A公司2015年合并财务报表中有关的抵销分录。
解:(1)借:长期期权投资 520000
贷:银行贷款 520000
借:应收股利 18000
贷:投资收益 18000
(2)长期股权投资=520000+(60000-2000)-18000=560000(元)
投资收益=60000一2000=58000(元)
(3)B公司所有者权益:股本为400000元,资本公积=50000+(200000-180000)=70000(元),盈余公积=20000+6000=26000(元),未分配利润=10000+60000X60%—2000=44000(元)
借:股本 400000
资本公积 70000
盈余公积 26000
未分配利润年末 44000
商誉 2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560000
借:未分配利润——期初 10000
投资收益 58000
贷:提取盈余公积 6000
对所有者分配 18000
未分配利润——年末 44000
P165-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