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生产的甲产品由两道工序组成:第一道工序的工时定额为40小时,月末在产品产量为50件;第二道工序的工时定额为20小时,月末在产品产量为40件,各工序在产品完工程度50%。当月发生费用的资料有:完工产品原材料96000元,月末在产品原材料定额费用24000元;生产工人工资定额为2.4元,完工产品制造费用8600元,月末在产品制造费用定额为1500元;生产工人工资定额为2.5元,月初在产品生产工人工资4000元,本月发放生产工人工资36000元。
要求:采用在产品按定额成本计价法计算月末完工产品总成本和月末在产品总成本。
月末在产品生产工人工资工时定额=50×40×50%+40×(40+20×50%)=3000(元)
月末在产品生产工人工资费用定额=3000×2.4=7200(元)
完工产品生产工人工资费用=4000+36000-7200=32800(元)
月末完工产品总成本=96000+32800+8600=137400(元)
月末在产品总成本=24000+7200+1500=32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