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宏宇公司2009年12月份发生部分经济业务如下(不考虑增值税):
(1)收到上月应收货款80 000元存入银行。
(2)从大华公司购进甲材料9 600元、乙材料30 000元,共发生运费2 500元。全部款项用银行存款付讫,材料验收入库。
(3)从银行取得期限为3个月、年利率为6%、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借款100 000元,款项已划入公司的存款账户。
(4)用银行存款支付本月水电费5 000元,其中生产车间3 600元、行政管理部门1 400元。
(5)本月工资费用分配如下:生产人员14 000元;车间管理人员1 200元;行政管理部门人员4 600元。
(6)结转本月完工产品成本200 000元。
(7)销售产品一批,售价150 000元,该批产品货款已于本年10月份全部预收。
(8)结转产品的销售成本90 000元。
(9)计算并确认本月的营业税金及附加20 000元。
(10)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800 000元结转至"利润分配"账户。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只要求写出总账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