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下列材料,分析1996年我国正式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的新特点。[材料]正式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与1989年试行的规程相比,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不变。修改之处如下:(1)明确幼儿园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改变了试行版中"预备阶段"的提法。(2)关于幼儿园双重任务之一的新提法为"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改变了长期以来强调为"工作"而从不提为"学习"提供方便的传统。(3)总则增加"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健康的行为"。此条原系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的内容,现为总则的独立条目。(4)培养目标方面,增加培养"求知欲望",将"不怕困难"改为"克服困难",增加培养感受美和表现美的"能力"。(5)将第八章更名为"幼儿园、家庭和社区"并新增一条与社区相联系的内容。
答:(1)明确“幼儿园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改变了试行版中“是学校教育预备阶段”的提法,更强调其基础教育属性,而不仅仅为人小学作准备。(2)幼儿园的双重任务之一的新提法为“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改变了长期以来强调为“工作”,从不提为“学习”提供方便。这一变动体现了时代的需要。(3)总则增加“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一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4)培养目标方面,增加培养“求知欷望”,将“不怕困难”改为“克服困难”,增加培养感受美和表现美的“能力”。这比试行版更符合新世纪对人才的需求。(5)将第八章更名为“幼儿园、家庭和社区”并新增一条与社区相联系的内容,使之从家园两方面的共育扩展为三方共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