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俄罗斯联邦教育法》提出的教育基本原则及其价值。
基本原则:(1)教育的人道主义性质,全人类价值、人的生命与健康、个体自由发展居优先地位;(2)联邦文化和教育空间统一;(3)教育的普及性,教育体系应符合儿童现有发展水平及特点;(4)国立和市立教育机构中,教育的世俗性质;(5)教育的自由与多元化;(6)教育管理的民主性质、国家与社会共管性质、教育机构的自治性。(以上每点各1分)
价值:(1)将学前教育机构推入市场,学前教育发展开始受“市场经济”的调节;(2)改变了幼儿园的社会福利性质,幼儿园不再是社会公益事业。(每点2分)
(以上各点,略有论述,酌情给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