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日,乙公司将自行建造完工的一栋写字楼用于出租,并与A公司签订经营租赁合同,租期为10年,年租金180万元,租金于每年年末结清。该栋写字楼的造价为5 000万元。假定乙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13年年末,该写字楼 的公允价值为5 300万元,2014年年末公允价值为5 200万元。 要求: (1)编制该栋写字楼完工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分录; (2)编制2013年年末取得租金的会计分录; (3)编制2013年年末写字楼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分录; (4)编制2014年年末取得租金的会计分录; (5)编制2014年年末写字楼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分录。 (“投资性房地产”科目要求写明细科目)
(答案金额以“万元”列示)(1) 该栋写字楼完工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时: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5000 贷:在建工程 5000(2) 2013年年末取得租金时:借:银行存款 90 (180÷12×6) 贷:其他业务收入 90(3) 2013年年末写字楼公允价值变动时: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3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0(4) 2014年年末取得租金时:借:银行存款 18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80(5) 2014年年末写字楼公允价值变动时: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 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