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005年发生如下事项:
(1)2005年11月20日,甲公司接到法院的通知,通知中说由于某联营企业在两年前的一笔借款到期,本息合计为200万元。因联营企业无力偿还,债权单位(贷款单位)已将本笔贷款的担保企业甲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甲公司履行担保责任,代为清偿。甲公司经研究认为,目前联营企业的财务状况极差,甲公司有80%的可能性承担全部本息的偿还责任。但随着联营企业项目到位,基本确定能由联营企业补偿150万元。
(2)2005年12月20日,甲公司在生产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有毒液体外泄,使附近的一口鱼塘受到污染,大部分鱼死亡。承包鱼塘的个体户已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2万元。律师研究后认为,鱼死亡确是毒水造成,本公司胜诉的可能性仅为10%。根据市场价格,赔偿损失的金额在6万元至10万元之间。至20×5年12月31日,诉讼正在进行中。
要求:编制上述事项的会计分录。
解: (1) 借:营业外支出200 贷:预计负债200 基本确定能获得150万元补偿,应单独确认为一项资产: 借:其他应收款150 贷:营业外支出150 (2) 借:营业外支出8 贷:预计负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