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11月6日,销售给甲公司商品1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售价款为1000000元,增值税税额170000元,款项尚未收到。A公司为及早收回款项,与甲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A公司采用总价法核算现金折扣。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800000元。要求:(1)计算A公司11月6日应确认的应收账款金额。(2)如果甲公司于11月15日付清款项,则A公司因该项业务增加的财务费用金额是多少?(3)如果甲公司于11月25日付清款项,则A公司因该项业务增加的财务费用金额是多少?(4)如果甲公司于12月5日付清款项,则A公司因该项业务增加的财务费用金额是多少?
解: (1)A公司采用总价法核算现金折扣,11月6日销售实现时应确认的应收账款金额为:1000000+170000=1170000(元) (2)如果甲公司于11月15日付清款项,则A公司因该项业务增加的财务费用金额为:1170000×2%=23400(元) (3)如果甲公司于11月25日付清款项,则A公司因该项业务增加的财务费用金额为:1170000×1%=11700(元) (4)如果甲公司于12月5日付清货款,则不能享受现金折扣,A公司因该项业务增加的财务费用金额为零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