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负责任人员在一定年限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这个年限是
A.5年 B.8年 C.10年 D.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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