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美国分部报告信息的披露制度?
一、披露分部信息的范围限定为社会公众持股的上市公司。企业应按行业、主要客户、国外经营和出口销售将分部划分为四类。二、报告行业分部的条件。分部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或亏损)、可辨认资产分别占企业合并营业收入、合并营业利润(或亏损)、合并可辨认资产的10%或超出。三、主要客户分部的判断标准。其营业收入占合并营业收入的10%或之上。四、国外经营和出口销售分部的判断标准。其营业收入占合并营业收入的10%或之上,或以资产占合并资产总额的10%或之上。除外,还要限制分部的数量,规定所有可报告分部来自非相关客户的合并营业收入,下限为应占所有行业分部相应合并营业收入的75%,但应编报的分部至多不超过10个。五、要求披露的分部信息内容。1、行业分部要披露收入、获利能力。可辨认资产及相关信息;2、国外经营要披露收入、经营损益、可辨认资产信息;3、出口销售要按销售地区总额披露企业从母国外销给国外非关联企业客户的销售收入;4、主要的大客户应逐一披露其销售情况。六、关于分部的报告期间问题。1977年发布的财务会计准则-18规定,企业无需在中期财务报告中报告分部信息;1991年4月的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报告特别委员会认为,应在中期报告中披露分部信息,并倡议按季度提供分部信息。分部信息的披露方式是单独编制的分部报告,应纳入企业财务报表体系内,成为整套报表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