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界对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的解释有哪些?
一、《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当期净损益、重大差错和会计政策变更》指出: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应包括在与前期相同的利润表项目中。其中,与当期相关的变更的影响,应在当期确认为收益或费用;如果对未来期间有影响,则应在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二、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意见书第20号——会计变更》指出: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应当按以下原则处理:1、如果会计估计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则应归属于变更当期;2、如果会计估计变更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则应归属于变更当期的未来期间。对于会计估计变更,不需要重新表述以前期间的财务报表或以前期间的比较信息。三、《加拿大特许会计师手册第1506章——会计变更》指出;会计估计变更可能影响当期和未来期间的财务报表,因而这种影响应在当期和未来期间进行分配。这种影响应包括在:1、会计估计变更的当期,如果这种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2、会计估计变更的当期和未来期间,如果这种变更既影响当前,又影响未来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