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接受的会计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1)无未实现利润。(2)对盈余不进行借记处理。(3)子公司的盈余不能作为被兼并后的母公司盈余。(4)库藏股的股利并非是收益。(5)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分开反映。(6)捐赠资本不增加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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