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这一观点是错误的。(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是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关系。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特殊性包含普遍性,但比普遍性丰富,不能完全进入普遍性之中;(2)整体和部分则是反映事物的包含和组合的关系。整体由部分组成,整体是部分的总和;部分存在于整体之中,只能作为整体的一部分才能存在;(3)可见,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整体和部分的关系是从不同方面反映事物不同关系的两对范畴,不能把两者等同。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这一观点是错误的。(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是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关系。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特殊性包含普遍性,但比普遍性丰富,不能完全进入普遍性之中;(2)整体和部分则是反映事物的包含和组合的关系。整体由部分组成,整体是部分的总和;部分存在于整体之中,只能作为整体的一部分才能存在;(3)可见,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整体和部分的关系是从不同方面反映事物不同关系的两对范畴,不能把两者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