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支付货款一周后乙交付货物。甲未在约定日期付款,却请求乙交货。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甲的请求,乙可行驶的抗辨权是()。
A.不安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不履行抗辩权 D.先履行抗辩权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