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应付职工薪酬”账户各明细栏目反映,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合计20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合计4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8万元:拨缴工会经费2.4万元已取得《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同时又另行列支工会活动费4万元。 (1)计算工资薪金纳税调整的金额。 (2)计算福利费纳税调整的金额。 (3)计算职工教育经费纳税调整的金额。 (4)计算工会经费纳税调整的金额。
(1)工资总额200万元,可以税前扣除; (2)福利费:扣除限额为28万元,实际发生40万元,纳税调增12万元; (3)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16万元,实际发生8万元,未超标,无需纳税调增; (4)工会经费:扣除限额为4万元,但是实际取得收据的是2.4万元,所以税前扣除为2.4万元,无需进行纳税调整。另行列支工会活动费4万元,需要纳税调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