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一些城市为了规制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将把违反交通法规的处罚通知通报个人所在的单位和社区,有人说交通管理部门有越权的嫌疑,你怎么看?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私家车也不断增多,随之而来的是交通违规现象也频频出现。交通管理部门将交通违规行为在单位和社区通报,有人说这是越权,其实不然,交通违规行为屡禁不绝,仅仅靠交通管理部门的罚款、警告等不足以让民众警醒,难以根治这一社会劣象。交通管理部门采取与单位、社区加强联系与配合,这样的联动执法,有利于进一步打击交通违规行为,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使民众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维护我国交通秩序,保障民众出行安全。 交通违法违规现象层出不穷,原因是多方面的,既与民众的交通法律意识薄弱有关,也与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不严,违法成本过低有关,也与社会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未有效发挥有关。那么为了能够有效地规制交通违规现象,除了交通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机构加强配合,进行联动执法以外,还应当采取更为合法、合理、合情的举措: 一、国家应当完善交通法律法规,发挥立法的引导作用,使得‘交通违规’行为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使交通秩序完整地回归到法治轨道上来。 二、交通管理部门在也应当完善交通执法的相应配套制度,保障我国交通法律法规在实践中得到良好的贯彻落实,另外,交通执法部门在实际中也要强化执法意识,严格执法,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增加违法成本,使得民众能够遵纪守法,保障社会交通秩序的良性运行。 三、作为社会的个体,民众也应当强化交通法律意识,认真学习我国的交通法律法规知识,深刻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带给自己、他人的安全隐患,从而做到对自己、对他人的生命负责,真正肩负起身上的社会责任。 四、当然,新闻媒体也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在全社会倡导“安全出行,人人有责”的理念,树立遵法守纪的道德模范,传递交通安全的正能量,营造“尊重生命,人人守法”的社会氛围。 车让人,让出一份安全;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人让车,让出一份文明;人让人,让出一份友爱。只有人人守法,人人有责,就一定能够营造良好交通秩序,构建美丽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