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最终被判决无罪,引起的群众的广泛热议,二十年的冤案最终平反昭雪,对此请谈谈你的看法。
保证社会的公平正义,法治是核心根本。而要全面依法治国,就必须要消除冤假错案这一“拦路虎”。不论是呼格吉勒图也好,还是聂树斌也好,错误的判决都给当时人和其家人造成了不磨灭的伤害。有的被冤枉者已被执行死刑无法重生,有花季少年被做冤狱清白之时已是而立之年。另一方面,冤假错案的出现也会极大地打击司法公信力,让民众很难信任国家司法机关,对于推行依法治国也是不利的。所以,监察机关能够正视自己过去犯过的错误,改判错案,还当事人一个请把偶,还是值得肯定的。同时,对于其家属的安抚以及赔偿,对判案人员追责都要同步进行,给民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想要让聂树斌类似的案件不再发生,并需要深刻反思过去犯下的错误,不再重蹈覆辙: 第一, 要严把程序关,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规则的制度,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进一步明确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和标准,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 第二, 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法律监督机制,依法规范并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继续做好清理纠正久押不决和超期羁押案件工作。探索建立刑事案件申诉异地审查制度,规范冤假错案发现受理、审查办理和监督纠正机制。始终保持客观公正立场,建立公开、规范的同律师交流沟通机制,与律师平等相待、彼此尊重、良性互动; 第三, 依法保障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权利,规范听取律师意见制度,对律师提出的不构成犯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无羁押必要、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形等意见,必须及时进行审查,从工作机制上保证律师的意见被听取、合理意见被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