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构成。
(1)教育法律体系的纵向结构 从教育法律体系的纵向构成上看,由于教育法律的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的不同,教育法律的适用范围和效力也不同。按其不同的适用范围和效力等级,可从纵向上将我国的教育法律分为六个层级:一是《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二是教育基本法;三是单行教育法;四是教育行政法规;五是地方性的教育法规;六是教育规章。 (2)教育法律体系的横向结构 教育法律体系的横向结构,是指按照它所调整的教育关系的性质或教育关系的构成要素不同,划分出若干个处于同一层级的部门法,形成教育法规调整的横向覆盖面,使之在横向构成上呈现出门类齐全、内容完整、互相协调的态势。 人们对教育内部和外部各种教育关系构成要素的认识不同,判别教育法律体系横向构成的种类所采用的标准不同,以致对教育法律体系的横向结构的表现形式作出不同的划分。目前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横向结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这一教育基本法律的统领下由六个部门法(单行法)构成,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