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师生在教育内容上构成授受关系。
师生在教育内容上构成授受关系,主要表现为: (1)从教育内容的角度说,教师是传授者,学生是接受者 从教师与学生的社会角色规定意义上看,在知识上,教师是知之较多者,学生是知之较少者;在智力上,教师是较发达者,学生是较不发达者;在社会生活经验上,教师是较丰富者,学生是欠丰富者。教师较之于学生有明显的优势。教师的任务是发挥这种优势,帮助学生迅速掌握知识、发展智力、丰富社会经验。但这一过程并不是单向传递过程,它需要有学生积极的、富有创造性的参与,需要发挥学生的主体性。 (2)学生主体性的形成,既是教育的目的,也是教育成功的条件 教育所要培养的生动活泼主动发展的个体,是具有主人翁精神的全面发展的人,而不是消极被动、缺乏主动性和责任心的下一代;要培养主动发展的人,就必须充分调动个体的主动性,不能想象消极被动的教育能够培养出主动积极发展的人来。但同时个体身心的发展并不是简单地由外在因素施加影响的结果,而是教师、家庭、社会等外在因素通过学生内在因素起作用的结果。没有个体主动积极的参与,没有师生之间的互动,没有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积极内化,学生的主动发展是难以实现的。而作为教师,必须改变陈腐的培养目标观念,要加强对学生身心发展的全面关注。这就要求教师要能够善于把社会的要求转化为对人的多方面的发展需求,并顾及到个体继续发展所必须形成的身体基础和心理品质。 (3)对学生指导、引导的目的是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 教师的责任是帮助学生由知之不多到知之较多,由不成熟到成熟,最终促成学生能够不再依赖于教师,学会学习、学会判断、学会选择,而不是永远牵着他们的手。社会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学习的标准、道德的标准、价值的取向也是不断变化的,整个世界发展的基本特点之一就是多元化,因此,我们不能期望在学校里教授的东西能使学生受用终生,而要认可、鼓励学生善于根据变化着的实际情况有所判断,有所选择、有所发挥。一名教师只有将学生看做完整的、具有发展身心需要和一定潜在能力的人,看做是具有一定特殊性的个体,才能使得他不只是关心课程计划规定目标的实现;不只是要求学生记住与自己所教课程相关的知识和形成相应的技能技巧,而是关心学生的自主发展,注重学生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形成和独特个性与才能的开发。而这样的教师才能在与学生的共同活动中,努力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并提高学生在教学活动中主动参与和自主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