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标准的构成。
课程标准一般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说明部分 扼要说明本学科开设的意义、教材选编原则,规定教学的目的、任务和指导思想,提出教材体系的特点和具体要求,以及教学法的原则性建议等。 (2)文本部分 这部分主要是本学科的教学指导思想,为理解课程标准和编写教科书以及教师的教学提供方向性和指导性的建议。这是课程标准的中心部分或基本部分。它是对一门学科讲授的基本内容所作的规定。规定教材编写顺序,章、节、目、标题、内容要点、授课时数;作业、考试、测验的要求和时数;参观和其他活动的要求、时数。 (3)其他部分 有些课程标准还列出教师的参考用书,学生的课外活动,教学仪器、直观教具和视听教材以及规定学生的试验、实习作业、参观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