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关于识字、写字教学提出了哪些具体教学建议
(1)识字、写字是阅读和写作的基础,是第一学段的教学重点,也是贯串整个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教学内容。低年级阶段学生“会认”与“会写”的字量要求有所不同。在教学过程中要贯彻“多认少写”原则,减轻学生负担。 (2)识字教学要注意儿童特点,将学生熟识的语言因素作为主要材料,结合学生的生活经验,引导他们利用各种机会主动识字,力求识用结合。 (3)要运用多种识字教学方法和形象直观的教学手段,创设丰富多彩的教学情境,提高识字教学效率。 (4)写字教学要重视对学生写字姿势的指导,引导学生掌握基本的书写技能,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