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过程中,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思想,其具体要求是怎样的?
贯彻在教育过程中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思想,应该体现于一切教育活动中。其基本要求可概括为: (1)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把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体地位统一起来。教师主导作用是指教师负责组织、引导学生沿着正确的方向,采用科学的方法,使学生获得良好的发展。与此同时,还要充分调动学生积极主动精神,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通过个体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接受、吸收、改造教师所教授的内容,既学知识、增长能力,又掌握学习的方法。 (2)树立教是为了学的观念。教师教是为学生更好地学,教师教是为学生服务的,教师应处处为学生着想,要通过学检验教,教不仅为了使学生掌握知识,还要为今后继续学习与提高打下基础。 (3)重视学生主体因素,从学生实际出发。学生是独立的个体,是学习与发展的主体,教育要促进学生发展,必须从学生实际出发,了解学生身心发展水平和特点,了解学生知识准备情况,尊重学生人格,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4)尊重学生的主动精神,让学生在活动中受到锻炼发展。学习本身就是一种实践活动,只有让学生在学习中自己去观察、去研究、去思考、去体验,动手、动脑、动口,才能真正学到东西,得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