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来自单亲家庭,平时脾气较为暴躁,担任幼儿园教师时对学生经常采取罚款、不许进教室,甚至罚站、罚跑步等变相体罚的方式来惩罚犯错误的学生,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学生和家长对此意见很大。但是小张却认为老师教训学生天经地义,没有严师何来高徒!
小张的做法违反了教师应当依法执教的义务。依法执教,就是教师要依据法律法规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其含义有二,一是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二是教师要善于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教师要严格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尊重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关心爱护全体学生,不歧视后进生。学生是未成年人,是受教育者,就难免有这样那样的缺点或问题。教师在面对后进生或所谓的“问题学生”时,更应当选择积极的角色进入学生的心灵中去,帮助他们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制定措施,并建立平等、民主、融洽的师生关系。 小张老师应该增强法律意识,明确不履行或者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什么样的后果,进而落实依法执教的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