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高等教育宏观管理体制的几个模式。
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体制主要体现了一个国家在高等教育管理活动中中央和地方政府,政府和高校间职责、权力和利益关系。现今世界高等教育宏观管理体制的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中央集权型的高等教育宏观管理体制 这种体制主要是指高等教育由国家举办,高等教育管理的权力主要集中在中央政府,中央政府通过一定的计划、法律、行政命令、拨款和监督等手段来直接调节高等教育活动的管理体制。政府和高校间表现出一种完全的上下级关系,权力集中在中央政府,高校很大程度上处于依附地位。高校的经费几乎完全由国家划拨,因此高校必须面向政府承担责任。在利益关系上国家作为社会各个利益集团的代表,统筹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活动,履行全面的职责。欧洲大陆的一些国家如法国、意大利和瑞典等大致可归为该模式,其中以法国尤为典型。 (2)权力分散型的高等教育宏观管理体制 这种体制一般指高等教育的决策权力主要在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来独立行使高等教育决策、立法、财政拨款等职能的管理体制。在这一体制下,地方政府一般是作为地方公立高等教育的举办者,承担着高等教育宏观管理的协调的权力,但其管理的方式一般具有宏观指导、服务和监督的性质,高等学校作为法人实体在地方政府大的政策框架之下,依法独立办学,社会的广泛参与,是分权制的一个典型特征。社会中的各种利益集团,如政府组织、学生家长群体、是业界人士,以及教育界各种团体等可通过种种途径将自己的意志参透到高等教育的决策活动中,一般来说,美国实行的是典型的权力分散管理体制。 (3)集权与分权结合型的高等教育宏观管理体制这种体制主要是指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或政府与高等教育部门共同承担高等教育管理职能的管理体制。结合型管理体制体现了国家、地方和高校分享高等教育管理权力,各自在不同层次行使不同职能,并满足各方利益需要的宏观管理特征。由于在政治体制、文化背景特别是高等教育观念上的差异,属于该模式的不同国家的宏观管理具备不同的特征。它们的共同之处在于,中央政府一般发挥宏观指导和协调职能,并与地方政府和高校共同行使一定的决策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