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中班幼儿在班里丢了10元钱,老师气不打一处来,让全班15名幼儿投票选“贼”,结果有两名幼儿入选。当这两名学生的家长听说后要求拿出证据来,老师举起手中的选票:“这就是证据!” (1)这名教师的做法对不对?为什么? (2)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应该怎样做?
【要点】(1)这名教师的做法是不对的。该教师对于“班级里幼儿丟10元钱”事件,采取了学生投票选“贼”的方法,并以此作为证据来处理,这是侮辱幼儿人格尊严的行为,不仅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也违反了教育法律法规;不仅给幼儿造成心灵上的伤害,也有悖于教师的职业形象。 (2)幼儿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应该做到:①要遵守宪法及其他各项法律、法规,尤其是要带头遵守《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坚持德法并重,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完全符合法制的要求和教师职业道德要求。②要学法、知法、懂法,自觉增强法律 意识,全面履行幼儿教师的义务和正确行使幼儿教师的权利,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幼儿园、幼儿和自己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