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大班的张军一天上课时玩手机,被李老师发现后,叫他交出手机,但张军再三否认自己玩手机。于是李老师怒气冲冲地骂了他,并在强行没收手机的过程中,打了他一个耳光,恰好打在张军的左耳上,使其左耳鼓膜破裂。 问题:请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分析李老师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六十三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材料中李老师骂学生、打学生致使学生鼓膜破裂,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应当依法给予他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