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上课时.王老师看到一位学生眼睛看着课桌下面而不看书,王老师提醒他多次,那位同学就很强硬地对视老师的眼睛,用愤怒的语气对老师喊:“我不可以看下面啊?怎么什么事情都要你管啊?你是不是想打我啊?有种你到政教处去打我呀?老子叫你丢饭碗!” 问题:请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分析该案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有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的义务,同时有评定学生品行的权利,因此本案例中王老师提醒学生看书是合情合理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有尊敬师长,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习任务的义务,同时也有人身自由权等。案例中学生很懂得维护自己的权利,但是不尊敬师长,还带有恐吓教师的成分,并且也没有按照老师的规定完成学习任务,因此是不对的。 (3)教师和学生还需要更多的沟通,教师有义务去充分全面地了解学生,了解学生这种反应的真实原因,学生也有义务向老师说明自己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向老师承认错误。